雷克萨斯IS提车作业:订车付4万8,提车还要签协议加3000?工作人员甩锅:赔钱给你完事

随着人需求的提升和经济能力的提高,自然也对买房和买车的要求有明显规范。为了保证双方之间的权益,自然要在事前签订相关合同。毕竟有法律做维护,但也要按照合同来履约。可如今接连出现一些不诚信的商家,尽管与客户建立合同,却在对方履行消费者权益时坐地起价,甚至要签约一些不平等条款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

近日记者接到了市民洪女士的求助,她表示前段时间自己在车店看上了一台车,随后花48000全款付清,店家当时也承诺3天之内提车,但过了期限店家又改口说店里没车。现在好不容易接到了通知,赶到店后工作人员不仅要求洪女士签一份汽车保终身的协议,甚至还得再加3000块钱!已严重违背了直接选牌提车的承诺。



到店后一位工作人员见到洪女士就匆匆离开,并建议找上层领导负责解决。工作人员说:“能给就给,不能给就算了,不想买就拉倒。终生质保是增值服务,就跟咱们买保险一样,我只是劝你买。最后没门儿给你不就完事儿了吗,赔钱给你。”可洪女士再次问起是否能提车时,对方又建议找领导。



经过协商后一位女子表示该洗车洗车,等到工作人员到岗后就会第一时间上牌,并和当时定下的车一致。目前何女士已顺利提到车。

此事一出引发了众网友热议,有网友表示:4s店的套路太多了,现在各行各业的文化底蕴都很深。当时还不如退钱呢,不然在这样的黑店购买以后的麻烦事会越来越多。也有网友表示:也算长见识了,一辆车48000就能买到,能开吗?我虽然不算有钱,但买了一辆17万左右的当代步车,都感觉不如大品牌开的舒服。


虽然车已提到手,但消费者反映的误会却并未有任何一位工作人员站出解释。希望作为一个销售人员和生意人既然和顾客签订了协议,就一定要按照合同来履约,不要因为挣黑心钱就侵害消费者的权益。同时消费者在选购时也尽量找到可靠的大品牌,一旦发现对方有变卦的情况,就要按照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来源:法治大讲堂

作者:胎教与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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